為全面貫徹實施《濕地保護法》,江蘇省蘇州市結合“國際濕地城市”申報工作,通過3個“強化”,著力打造江南特色濕地城市。
強化主體責任,完善協調機制。建立由蘇州市市長任主任,發改、資規、林業等11個部門組成的濕地保護管理委員會,研究制定濕地生態補償、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政策措施,將自然濕地保護率等考核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綜合績效評價內容,確保各級政府切實依法履職,全市自然濕地保護率不低于70%。
強化制度配套,科學保護修復。加快推進濕地保護規劃修編,依法做好濕地名錄調整認定,已認定公布省級、市級重要濕地103個和一般濕地23個,總面積占全市自然濕地面積的93.4%。在太湖、長江等重點區域探索應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(NbS)開展濕地生態修復,增強濕地生態功能和碳匯功能。
強化普法宣傳,凝聚社會共識。以全市21處濕地公園為載體,持續擦亮11所“濕地自然學?!逼放?,創新融合“自然科普+學校課程+家庭教育”模式,建立健全濕地保護志愿者制度和服務體系,推動各部門加強濕地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公益宣傳,形成濕地保護宣傳合力。(毛秀國 范竟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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